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和《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說明
本次招聘人員為協(xié)助民警開展執(zhí)法執(zhí)勤和其他勤務活動的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不具備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屬于編制管理范圍,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招聘人數(shù):35人。具體崗位詳見《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2025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間出生)。
3.勤務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戶籍地為臨滄市。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且兩眼裸視力均在4.6(包含)以上,男性身高1.68(包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包含)以上。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7.具備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以下人員
1.烈士、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因公傷亡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人員或英雄模范;
4.國家和云南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
8.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9.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9月12日—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地點: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辦公室(5樓1509室)。
3.報名方式:每人限報1個崗位,采取現(xiàn)場集中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材料:報考人員根據(jù)所報考崗位要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報名。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首頁及本人頁);
(3)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張;
(4)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有工作單位的,需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資格審查:由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jù)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填寫《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公開招聘輔警報名表》。
6.報名咨詢電話:0883-2123563,聯(lián)系人:俸警官、魯警官、沈警官。
(二)考試考核
根據(jù)《云南省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考試考核包括體能測評、筆試、面試。
1.體能測評
(1)測評項目: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具體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往返跑。體能測試結束后,兩項成績均合格者進入筆試。
(2)測評時間:2025年9月17日上午9:00開始
(3)測評地點:臨滄市體育運動中心足球場。
2.筆試
(1)考試科目:政治理論、公安基礎知識和《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
(2)考試時間及地點:9月18日上午9:00開始,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市公安局臨翔分局三樓報告廳(附樓)參加筆試。
(3)考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根據(jù)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若比例未達到1:2,可根據(jù)招聘需求降低比例或等額比例進入面試。若確定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的,則并列進入面試,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視為主動放棄。
3.面試
(1)面試時間: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開始
(2)面試地點: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三樓報告廳
(3)面試內容:由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面試,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能力進行面試。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取小數(shù)點后兩位。成績現(xiàn)場予以公布。
(三)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淘汰,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1.體檢時間及地點:9月23日上午8:00,臨滄市第二人民醫(yī)院。
2.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的規(guī)定。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體檢結論公布后的第二天,由本人向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提出復檢申請,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尿檢:由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人員進行尿檢。
(四)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治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政治考察階段出現(xiàn)應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復核審定
政治考察結束后,由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對招錄程序、人員情況最終進行復核審定。
(六)公示
政治考察、復核審定結束,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
(七)簽訂用工手續(xù)
公示結束后,未收到有關情況反映的,由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按規(guī)定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間,將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對崗前培訓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試用期相關規(guī)定行為的,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解除勞動合同。
五、工資待遇及日??己斯芾?/strong>
(一)工資待遇
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的薪酬由崗位工資+輔銜工資構成。崗位工資(含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五險,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標準由區(qū)人民政府結合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給予核定,輔銜工資按照《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輔銜制”管理規(guī)定(試行)》執(zhí)行。薪酬標準與崗位層級、資歷、表現(xiàn)等情況掛鉤,實現(xiàn)動態(tài)調整。警務輔助人員在工作期間,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有帶薪年休假、婚假、產(chǎn)假等假期。
(二)日常考核管理
工作期間,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按照《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考核辦法》對輔警個人工作及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續(xù)簽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續(xù)聘資格。勞動合同期滿后,警務輔助人員需要繼續(xù)在公安機關就業(yè)的,本人寫出書面申請,臨翔分局研究同意后,再續(xù)簽勞動合同;若警務輔助人員不需要繼續(xù)在公安機關就業(yè)或本人不作書面申請的,臨翔分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本人提前三個月申請且單位同意,合同期內警務輔助人員可以參加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的招錄考試。
六、監(jiān)督檢查
為增強本次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確保應聘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由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紀檢監(jiān)察組和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督察審計大隊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本公告由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83-2134868
附件: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2025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分局
2025年9月11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JuaDxTA6y_vqNqHCXHMw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