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主的多科性省屬重點大學,學科覆蓋哲、經、法、教、文、史、理、工、管、藝等門類。我?,F有教育學、中國語言文學、數學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涵蓋23個專業(yè);2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涵蓋125個專業(yè);11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涵蓋47個領域。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chuàng)造性的成果。
二、招生專業(yè)
我校2014年共有 3個一級學科共12個專業(yè)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三、學制
基本學制3年,最長年限一般不超過7年。入學時間為2014年9月。
四、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已獲碩士學位(在國外獲得的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是國家統(tǒng)招的碩士生,且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有兩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推薦;
5.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即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報名手續(xù)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10日登錄“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須按要求提交報名信息,辦理報名手續(xù),網報后向我辦提交下列材料:
1.填寫完整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網報后打印表);
2.專家推薦書兩份(網上下載后請專家填寫);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已獲碩士學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畢業(yè)證書(無研究生畢業(yè)證書的考生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和就讀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5.本人自述(簡要介紹本人學歷背景與科研情況,對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評價,對所報考專業(yè)提出研究設想);
6.近3年來科研成果目錄1份(包括論文、專著、課題、專利、獲獎等),以及近3年來在公開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含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fā)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復印件(復印件須有版權頁、目錄頁、正文全文)、課題項目書復印件、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須為第一署名人)、獲獎證書復印件(須為第一獲獎人);
7.往屆碩士畢業(yè)生須提交碩士學位論文;
8.在職報考的考生請?zhí)峁┕ぷ鲉挝煌鈭罂疾⑼馊摦a學習證明材料(人事部門蓋章)。
考生在網報結束后須于1月13-15日內,將報考費(120元)交到或以匯款方式(請在匯款單上注明網上報名號)寄到我處,并將上述材料交到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即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郵戳日期為準),否則報名信息作廢。未參加網報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前資格審核
考生于考試前一天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研究生畢業(yè)證書(無研究生畢業(yè)證書的考生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學位證書(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原件,到我校研招辦進行考前報考資格審核。
七、考試
考試時間在4月中下旬(以網報系統(tǒng)通知為準)。
(一)初試
考試科目:初試的筆試科目為外國語(不含聽力)和兩門業(yè)務課。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每科目滿分100分。
(二)復試
復試包含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學術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復試時考生須提交的材料、復試辦法、復試時間、地點及具體方式等詳情屆時請關注網上復試通知。
1.復試時間: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2.復試地點:各相關學院(學科)。
3.復試內容:
(1)學術水平考查
由復試工作小組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情況等,同時參考考生的科研成果及報考材料,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
(2)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守法表現及考試誠信狀況等方面。
復試具體辦法和成績計算請關注我校研招網上各學院復試細則。
八、體檢
體檢工作由我校統(tǒng)一組織,在復試期間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辦學條件、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考生的科研情況和工作業(yè)績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
3.博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以非定向就業(yè)方式錄取的,須將檔案在入學前轉入我校。
4.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時間:2014年7月上旬(具體發(fā)放時間以招生網通知為準)。
十、學費與獎助
根據國家有關部委相關規(guī)定和浙江省物價部門的核準,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我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同時,我校將進一步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
新的獎助體系將包括: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優(yōu)秀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獎勵學業(yè)優(yōu)秀、綜合表現突出的二、三年級博士生)、突出科研成果獎勵(獎勵發(fā)表高水平科研成果、參加高水平學術活動并獲得獎勵)、三助津貼等。
除上述獎助學金外,我校還設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國訪學(含參加國外學術會議)資助基金、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基金。用于獎勵資助在規(guī)定學制內的優(yōu)秀博士生的學習及科研工作。
十一、培養(yǎng)方式
我校只招收全脫產培養(yǎng)的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在職兼讀方式培養(yǎng)的博士研究生。
十二、畢業(yè)及就業(yè)
修滿學分,完成博士論文并通過答辯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相應的博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研究生畢業(yè)后回定向單位就業(yè);非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研究生畢業(yè)時采取畢業(yè)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
十三、其他事項
1.應屆考生被錄取后在入學報到時若不能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則取消錄取資格。
2.我校招生的博士生必須在讀期間全脫產學習,若發(fā)生考生與原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而造成考生不能報名、考試、錄取就讀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3.對弄虛作假者或有學術不端行為者,不論何時查實均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4.我校各專業(yè)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5.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在初試前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放棄報考者報名費用不退。
6.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zhí)行。如有招生政策辦法調整,我辦將及時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關注相關公告。
熱忱歡迎報考浙江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
招生單位:浙江師范大學 招生單位代碼:10345
單位地址: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郵編:321004
聯系電話:0579-82283026 傳真:0579-82280023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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