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工作的條件為士官服現役時間滿12年(含)以上、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因戰(zhàn)致殘被評為5級致8級殘疾等級的由當地政府安排工作。可咨詢當地武裝部了解最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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