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教育局、江東新區(qū)社會事務局,市直各中職學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中職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16〕68號)精神,現將2016年中職學校(含中等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職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委庫已入庫評審委員信息更新和新評審委員推薦工作(一)做好已入庫評審委員信息更新工作
1.請各縣區(qū)教育局和江東新區(qū)社會事務局按照有關要求(詳見附件1)直接登陸“廣東省教師工作網”(網址為:http://gdjs.gdedu.gov.cn)直接對本區(qū)域已入庫委員信息進行審核、更新、確認,如存在不再適合擔當中職職稱評委的情形,需在系統(tǒng)中選擇“停用”和勾選原因,并通過系統(tǒng)打印本地《擬停用評審委員信息表》加蓋公章報市教育局。
2.市直各學校結合工作實際,對各校原入庫委員信息進行校對,確認無誤后連同原評審委員的正面半身免冠電子照片(JPG格式)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匯總后統(tǒng)一進行提交。
(二)做好新評審委員推薦工作
1.請各單位嚴格按照評委庫入庫委員的推薦條件和程序,認真做好推薦上報工作,已經進入評委庫的人員不再推薦。
2.根據省廳推薦人數要求,結合我市教育實際,今年推薦名額分配如下:各縣區(qū)推薦5-8人(同一學科新推薦委員人選一般不超過2人),市直各學校各推薦5人(同一學科新推薦委員人選一般不超過2人)。
3.各地各校對推薦人選進行初審,于8月10日前按要求將《入庫委員推薦表》(見附件1,A4紙一頁雙面打?。┖汀度霂煳瘑T匯總表,Excel表格》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時報送電子版,市直各學校需上傳JPG格式的正面半身免冠電子照片),由市教育局對各地各校的推薦人選進行審核,按要求確定上報人選。
4.市教育局確定上報人選后及時通知所在縣區(qū),由各縣區(qū)直接登錄“廣東省教育廳綜合職稱評定統(tǒng)”,按照有關要求和操作說明,認真錄入并審核有關高評委的信息,錄入信息后保存(需上傳JPG格式的正面半身免冠電子照片),通過網絡提交市教育局(所有數據錄入完整并確認無誤后才能提交)。各縣區(qū)信息錄入工作于8月26日前完成。市直各學校推薦上報人選的信息錄入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負責。
二、申報方式和步驟
2016年申報高級、中級、初級(認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均采用紙質材料和網絡信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
(一)申報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
1.登陸方法
(1)登陸“廣東省教師工作網”,在瀏覽器地址欄輸入:http://gdjs.gdedu.gov.cn。
(2)在網頁左側,點擊“教師職稱評審”,進入綜合職稱評定系統(tǒng)。
(3)找到“中職職稱評定”,選擇相應年份后,點擊進入后,再選擇進入對應版塊。
2.具體申報步驟
(1)申報人向學校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并通過學校初審后,由學校在“中職職稱評定系統(tǒng)”中為申報人創(chuàng)建賬號。
(2)申報人憑賬號登陸“中職職稱評定系統(tǒng)”,按照要求填寫、上傳及保存信息(申報人的論文必須用參照“中職職稱評定系統(tǒng)”上的“申報人操作指南”進行操作。上傳代表作掃描件時,請確保代表作掃描件為PDF格式文件,且文件名統(tǒng)一表述為:論文題目)。
(3)申報人確認申報信息無誤后,打印《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信息錄入表》,本人簽字確認后,放入紙質申報材料主材料袋,同時在“中職職稱評定系統(tǒng)”中提交信息,信息一經提交,無法再修改。
(4)各地各校在審核紙質材料時,須同時審核網絡申報信息,確保兩者一致后提交申報人信息。
(5)學校會同相關部門加具意見公章,報市教育局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由各校將審核通過人員的《申報表》和《推薦表》加具意見公章后進行掃描,將掃描件另存為電子版上報市教育局。(掃描件為pdf格式文件,且文件名統(tǒng)一表述為:申報表-申報人姓名或推薦表-申報人姓名)。
(6)市教育局將審核通過人員的《申報表》和《推薦表》的掃描件上傳至“中職職稱評定系統(tǒng)”并提交,再將紙質材料報送省廳。
(二)申報中級、初級(認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
1.登陸方法
(1)登陸“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才網上申報系統(tǒng)”,在瀏覽器輸入:http://www.gdhrss.gov.cn/zyjsrc/index.jsp。
(2)申報人通過“用戶注冊——個人信息維護——網上業(yè)務辦理(評審申請或職稱考核認定申請)”等步驟完成相關業(yè)務辦理。具體網上系統(tǒng)操作步驟詳見附件2。
2.具體申報步驟
(1)初級(認定)專業(yè)技術資格網上申請流程:個人申報——人事管理單位審核——主管單位審核——人社部門審核。
(2)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網上申請流程:個人申報——人事管理審核——主管單位審核——評委會審核——評委會評審管理、結果公示、結果上報——人社部門核準。
(3)個人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表和推薦表紙質版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tǒng)打印,使用附件表格填寫并打印。
(4)各地各校在審核紙質材料時,須同時審核網絡申報信息,確保兩者一致后提交申報人信息。
三、評審政策
(一)中等職業(yè)學校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依據《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1999〕27號)執(zhí)行;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依據《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中等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高、中、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1999〕24號)執(zhí)行(詳見附件3)。
(二)學歷、資歷條件依據《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fā)〔2003〕178號)、《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guī)定的通知》(粵人發(fā)〔2005〕177號)、《關于明確當前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fā)〔2007〕197號)、《關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發(fā)〔2006〕122號)》執(zhí)行。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按照《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fā)關于做好2016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河人社發(fā)〔2016〕66號)執(zhí)行。
(四)繼續(xù)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申報評審時需提供從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時系統(tǒng)打印的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繼續(xù)教育有關證明(提供近3年新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證書》)。
(五)突出貢獻人員申報評審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突出貢獻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定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fā)〔2012〕38號)執(zhí)行。
各地各校的申報評審工作,要按照國家深化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嚴格執(zhí)行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提高申報和評審質量,并逐步實現與崗位聘用的相互結合。
三、對職稱申報若干問題的說明
(一)申報人提供的工作經歷(能力)材料、業(yè)績成果、論文著作等,都必須于申報評審專業(yè)(學科)相符。申報材料的實效均截止于今年的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yè)績成果、論文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申報人要根據自己的專業(yè)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必須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
(二)關于教師資格問題。申報評審或認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層次教師資格。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技工學校教師上崗證均不能代替中職學校教師資格證。如申報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在當年各評委會學科組評審前獲得通過(需提交地市教育局提供的證明材料),可作為有效資格對待,否則申報材料不予上會評審。2014年及以后學校引進、特聘的專業(yè)技能型人才暫未辦理教師資格的,由學校出具證明,可申報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
(三)關于代表作送審的要求。對論文刊物的認定,除公開刊物(國家或自治區(qū)新聞出版部門正式批準的有國際國內統(tǒng)一標準刊號ISSN、ISBN、CN的刊物)外,其他以任何形式發(fā)行的各種年刊、特刊、??ㄝ嫞┖驼撐募雀鞣N刊物,一律視為增刊,職稱評審中不予認可。申報人員提供發(fā)表的論文,必須是本人任現職以來圍繞工作實際撰寫且與申報評審專業(yè)(學科)相符。非本專業(yè)(學科)或非相近專業(yè)(學科)的論文不能按所申報專業(yè)(學科)的論文對待。1.申報中等職業(yè)學校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高級講師、高級實驗師)人員(中等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申報人除外)須提交2篇代表作(論文或論著)。申報人將2篇代表作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驗證章)與其他申報材料裝入材料袋提交。申報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者還須通過“職稱評審系統(tǒng)”提交上述2篇代表作的掃描件。代表作掃描件要包含所在刊物的封面、目錄、刊號和代表作正文等有關信息。不按規(guī)定要求提交代表作的,一律按送審意見為不合格處理。2.申報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除論文數量要求按原不變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1)至少有1篇是與申報專業(yè)(學科)相同或相近專業(yè)(學科)的教學論文;(2)所送論文必須是本人任現職以來圍繞工作實際撰寫且與申報評審專業(yè)(學科)相符,要注明寫作(發(fā)表)時間,并由科組長或教研室主任簽名、學校(單位)蓋章確認為申報者本人所寫;(3)已發(fā)表的論文須送原件;(4)所送論文要求達到1500字以上,不能將教案、教學參考資料、教輔資料當作論文上送;(5)從省外調入的教師至少須有1篇論文是調入后所寫;(6)按照省教育廳廳《關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騙教師發(fā)表論文的通知》(粵教人〔2005〕15號)要求,不得提交發(fā)表在非法期(報)刊上的論文。
(四)關于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的系列及專業(yè)的要求。申報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系列和專業(yè),嚴格按照資格條件中有關“在職在崗”的規(guī)定。對不符合在職在崗要求的不予受理。已與學校簽訂了聘約(協(xié)約),實行了聘任管理,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1年以上,符合我省資格條件規(guī)定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可在現工作單位申報評審相應檔次的專業(yè)技術資格。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資格,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fā)〔2007〕197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申報人填寫送評學科組名稱時應嚴格按照我省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高評委下設學科組名稱規(guī)范填寫,所申報的專業(yè)技術資格名稱應盡量按照提供的專業(yè)名稱規(guī)范填寫(詳見附件4)。
(五)關于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初次專業(yè)技術資格考核認定問題。各中職學校按照《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初次專業(yè)技術資格考核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職〔1998〕15號)要求,組件考核認定工作小組,負責對本校申請認定初次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進行考核認定,通過人員按資格審批權限報當地教育局、人社部門確認(申報人員還須通過“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才網上申報系統(tǒng)”申請考核認定)。
(六)關于提交社保證明的要求。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提交現工作單位繳交連續(xù)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材料。社保憑證必須是原件,并蓋具社保部門業(yè)務專用章和辦理人員簽名,否則視作無效。
四、工作要求
(一)申報人應真實準確報送材料并提供相應證明。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yè)技術崗位和省的職稱政策,對照相應資格條件和申報評審辦法的規(guī)定,真實、客觀、完整填報相關表格,并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準確性作出承諾。申報人同時須提供由學?;蛴嘘P部門對學歷、資歷、繼續(xù)教育、任教課程及課時、科研項目(課題)、論文(論著、教材)以及年度考核、擔任班主任、本人實踐及指導學生實習、指導青年教師、開展教研活動、承擔公開課、聽課評課等方面的情況出具的有效證明。未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將視為無效材料。申報人所填報的各類表格之間相同的內容應當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報人在取得現資格期間,如有違規(guī)違紀、學術不端等行為,必須在申報表的工作負面情況說明欄如實填寫,不填寫但經查實存在的,將視為故意隱瞞、弄虛作假行為。
(二)各單位應認真做好申報人材料的審核及公示工作。
1.要嚴格按照要求規(guī)范整理申報材料,并指定專人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特別是做好申報人學歷、資歷、論文(著)、課時數、年度考核、獲獎證明、本人實踐及指導學生實習、擔任班主任、承擔公開課、聽課評課等材料的審核工作,確保申報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準確。凡提交的復印件須經單位審核人認真審查原件,核實后在復印件上簽寫“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簽署審核人姓名和加蓋單位公章。
各單位應認真填寫推薦意見,單位的推薦意見要客觀準確反映申報人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和工作業(yè)績。對單位推薦意見過于簡單或學校初評委會推薦票數未過半數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
2.要本著對申報人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申報人在師德表現、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科專業(yè)建設等方面的情況,并將評價意見完整填寫到《申報表》、《推薦表》等表格相應的欄目中。各學校要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堅決執(zhí)行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師德一票否決制”。要高度重視對申報教學系列教師獲現資格以來的教學能力、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要鼓勵教師承擔實踐性教學任務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師指導學生實驗、實訓、實習,或指導畢業(yè)設計(論文),以及指導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技能競賽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為教師本人的教學業(yè)績。堅持把教學成果與科研成果等效評價。
3.各學校要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將申報材料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受理投訴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負責,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jiān)察)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附件4)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各地各??山y(tǒng)一報送本地本校所有申報人員的評前公示情況。公示期間凡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它違規(guī)行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得報送,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對沒有評前公示情況的申報人材料,我局不予受理。
(三)對各地各校報送的申報材料組織初審。
初審主要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后方為正式受理(申報高級的評審材料由省教育廳進行初審)。屆時將按正式受理人數通知各地交納相關評審費用。對經審核不符合申報條件、申報程序或不屬于該評委會受理范圍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同時書面告知申報人,當年不再受理該申報人的申報材料。
(四)各單位應做好申報人材料報送工作。
申報材料以縣區(qū)(江東新區(qū)不單列,申報人員上報數據由原縣區(qū)負責。具體做法是:申報人員所在學校應將有關材料報江東新區(qū)事務管理局初審后,由江東新區(qū)分別報送原縣區(qū)統(tǒng)一匯總)和市直學校為單位報送。各縣區(qū)教育局負責本地區(qū)中職學校和教師進修學校(含非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學校)的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報送工作,要安排專人對每一位申報者的材料逐份、逐項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核。凡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或材料不齊全的,不得報送。經嚴格審核符合要求的材料,應及時送同級人社部門審核、蓋章。
1.各縣區(qū)、市直各中職學校將申報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材料報送市教育局之前要將如下材料進行匯總填報:
(1)申報人所在單位在報送申報材料時,應在申報人材料袋左上方標明該申報人在“中職職稱評定系統(tǒng)”中對應的“申報編號”,在材料袋底部標明申報人所屬縣區(qū)、姓名、單位、申報學科、申報專業(yè)等信息。
(2)《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名冊表》(附件4,用Excel表格制作)按不同系列分別填報,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3)復印一式30份《推薦表》,按《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名冊表》的順序,用夾子夾好,不裝訂,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編號,原件留在檔案袋里。
(4)按照《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名冊表》中人員排列順序,分類匯總《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信息錄入表》、社保憑證(或在職證明)和《評前公示情況表》,并按《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名冊表》中人員排列順序將申報材料分學科組打包報送。
凡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或材料不齊全的,不得報送。
2.各縣區(qū)、市直學校將申報中級職稱材料送市教育局人事科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1)申報人所在單位在報送申報材料時,應在申報人材料袋底部標明申報人所屬縣區(qū)、姓名、單位、申報學科、申報專業(yè)等信息。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編號。
(2)《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名冊表》(附件4,用Excel表格制作),按不同系列分別填報,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3)復印一式20份《推薦表》,按《名冊表》的順序,用夾子夾好,不裝訂,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編號,原件留在檔案袋里。
(4)按照《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名冊表》中人員排列順序,分類匯總《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信息錄入表》、社保憑證(或在職證明)和《評前公示情況表》,并按《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名冊表》中人員排列順序將申報材料分類打包報送。
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申報人應分別填報不同的《申報表》與《推薦表》。不接收不按規(guī)范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推薦表》)。
五、評審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fā)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fā)〔2007〕35號)規(guī)定收取,即申報評審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每人780元(含論文鑒定費200元,教師進修學校申報人員不用繳納論文鑒定費),申報評審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每人450元。申報評審(認定)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每人280元。嚴禁在標準外收取任何費用。
在報送材料被正式受理后,屆時通知有關單位憑市教育局人事科開具的有關憑證到我局計財科領取繳費通知單并以現金或轉帳等方式付清有關費用(省教育廳開具的繳費通知單統(tǒng)一由市教育局上報材料時帶回,各縣區(qū)上繳省的評審費用應根據省開具的繳費通知單要求進行繳費)。匯款、轉賬切勿以個人名義辦理。
六、報送材料時間
高級材料報送時間:2016年9月14日至16日,各地須在報送紙質材料前將審核通過人員信息通過“中職職稱評定系統(tǒng)”提交成功;中級材料報送時間:2016年10月26日至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歐陽曉,聯系電話:3297399。
本通知附件不隨文下發(fā),有關申報表格及填報要求可在河源教育信息網下載,申報人填報表格時不得隨意調整表格格式。申報時間截止后,將不再接收申報人及有關單位補充的任何材料。
河源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
相關附件詳情請參考:http://www.hyedu.gov.cn/contents/418/58864.html